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桌椅等办公家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3/24 15:30:55 次浏览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桌椅等办公家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桌椅等办公家具项目

项目编号:FJTYC-J-201703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33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方式:林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炜捷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②. 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④. 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⑤.报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⑥.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⑧.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33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064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3月3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谈判文件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10层05单元

联系电话:0591-88503388 传真:0591-88503388 邮箱:tyc91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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